其他危險品
在乘搭航班前,請務必了解如何正確地收拾其他危險品相關行李,並遵守危險品規例。
本頁章節
選擇符合你需要的選項:
你可以帶多少乾冰,以及如何包裝: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 是 |
---|---|
手提行李 | Yes |
託運行李 | Yes |
重要事項
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申報乾冰。
要求
- 每位乘客獲允許攜帶的重量不得超過 2.5 公斤
- 須裝在可釋放二氧化碳氣體的袋/包裝中
你可攜帶什麼磁性材料,以及有什麼包裝要求:
需獲航空公司批准 | 無 |
---|---|
手提行李 | Yes |
託運行李 | Yes |
任何可導致指南針超過 2 度擺動的物品均不得作為乘客行李攜帶。
要求
- 將包裹獨立放在地上並將其朝向設定於東/西方
- 將指南針保持在包裝表面至少 2 米距離
- 確保磁鐵不會使指南針上的指針移動超過 2 度。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 的危險品規例已詳細說明哪些危險品可以空運、相關數量,以及應如何包裝。有關如何安全運送危險品,請聯絡你當地的 澳航貨運Opens external site 辦事處以了解詳情。
澳航集團客戶請參閱「產品安全Opens external site」相關網站,查看包含因缺陷而回收的危險品清單。
計劃攜帶這些產品的旅客,應查閱原廠製造商的詳細資訊及回收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