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犬

了解携带导盲犬、协助犬或助听犬旅行的相关信息。包括您需要知晓的定义、标准和携运条件。

本页内容

什么是服务犬?

服务犬是指经过专业训练,能够帮助残障人士减轻障碍影响的犬,可以分为导盲犬、助听犬或协助犬等等。

定义

服务犬相关的术语定义
用语
定义
陪同训练师
正在接受其训练的旅行中的服务犬的训练师。
经批准的训练组织
任何被列为“经批准的训练组织”(包括个人训练师)(PDF) 的组织或个人。
如果某个组织或个人不在“经批准的训练组织”列表中,可申请加入。了解此流程的更多信息,请联系澳洲航空特殊处理部门
协助犬
一种帮助减轻已确诊障碍(包括身体、感官或心理障碍),而非视力或听力障碍影响的服务犬。所有协助犬必须获得澳洲航空的批准,才能携带进入飞机客舱。
经批准的外国训练组织
任何被列为“经批准的外国训练组织”(包括个人训练师)(PDF) 的组织或个人。
如果某个组织或个人不在“经批准的外国训练组织”列表中,可申请加入。了解此流程的更多信息,请联系澳洲航空特殊处理部门
导盲犬

是一种帮助减轻视力障碍影响的服务犬,包括盲人。除了能够减轻视力障碍影响,导盲犬还可以减轻其他障碍(例如行动障碍)带来的影响。

接受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训练的导盲犬,获得“站票批准”进入飞机客舱飞行,但须遵守澳洲航空规定的任何其他条件。

未接受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训练的导盲犬,必须获得澳洲航空的批准后,才能携带进入飞机客舱。

受助者
是指依赖服务犬以减轻其障碍影响的残障人士。
助听犬

是一种帮助减轻听力障碍影响的服务犬,包括失聪人士。除了能够减轻听力障碍影响,助听犬还可以减轻其他障碍(例如行动障碍)带来的影响。

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训练的助听犬可获得“站票批准”飞行,但须遵守澳洲航空规定的任何其他条件。

未接受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训练的助听犬,必须获得澳洲航空的批准后,才能携带进入飞机客舱。

身份证明文件

对于受助者和服务犬,需要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

  • 受助者—由澳洲航空认可的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或国家机构/法定团体(例如,昆士兰州儿童安全与残障服务社区部/昆士兰州社区部)签发的受助者身份证明;以及
  • 服务犬 - 由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签发的、用以证明服务犬已达到适当培训水平和通过公众通行测试(如适用)的身份证明(例如昆士兰州社区部)。

对于训练师和训练中的服务犬,需要提供以下身份文件证明:

  • 陪同训练师 - 由经批准的训练组织签发的训练师身份证明;以及
  • 训练中的服务犬 - 由经批准的训练组织签发的、用以证明训练中的服务犬已达到适当培训水平和通过公众通行测试(如适用)的身份证明。
公众通行测试 (PAT)

是一项澳洲航空认可的测试,用以确认服务犬在公共场合中是安全且能发挥实际作用的,以及能够被服务犬的受助者或者训练中的服务犬的陪同训练师所管控。澳洲航空接受以下 PAT 测试:

  • 由昆士兰州社区部发布的 PAT;
  • 由国际辅助犬组织 (ADI) 发布的 PAT;或者
  • 由澳洲航空自行判定的基本具有同等水准的其他 PAT。

PAT 必须为现行有效的。现行有效的 PAT 是指在一年内通过了测试。

训练中的服务犬

是指正在接受训练且日后会成为服务犬的犬。当符合以下条件时,服务犬的“训练期”才结束,真正成为“训练有素”的服务犬:

  • 独立接触受助者;以及
  • 受试者拥有由经批准的训练组织签发的、用以证明服务犬已达到适当培训水平与/或通过了公众通行测试的服务犬身份证明。
训练师 是指由经批准的训练组织认可的、能够挑选和训练服务犬完成可识别任务和行为,以帮助减轻身心残障带来的不便影响的人。

携带导盲犬或助听犬飞行

如果您打算携带导盲犬或助听犬飞行,您将需要事先通知澳洲航空,并在预订机票时提供以下信息:

  • 受助者的姓名
  • 导盲犬或助听犬的姓名
  • 服务犬类型(例如,导盲犬)
  • 服务犬体重
  • 服务犬身长(从颈部至尾骨的距离)
  • 经批准的训练组织名称或训练师姓名(例如,昆士兰导盲犬中心/Guide Dogs Queensland)
  • 期望舱位

在线预订机票时,请您联系我们在旅程开启之前,提供上述信息。

请在每次预订时提供上述信息,因为此类信息无法保留在我们的预订系统中。

由经批准的训练组织和外国批准训练组织训练的导盲犬和助听犬

经过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训练的导盲犬或助听犬,拥有乘坐客舱飞行的“站票批准”,但须遵守澳洲航空规定的任何其他条件。

针对经批准的训练组织经批准的外国训练组织的导盲犬或助听犬,无需填写申请表,除非是搭乘前往澳大利亚的国际旅程(不包括从新西兰出发的旅程)。但是,受试者可以自愿填写申请表 - 客舱携带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 (PDF),以此获得携带犬上机的批准,并会记录在我们的相关记录中。

未经批准的训练组织和外国批准训练组织训练的导盲犬和助听犬

未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训练的导盲犬或助听犬,必须获得澳洲航空的批准后,才能携带进入飞机客舱。

如果您计划携带导盲犬或助听犬飞行,而服务犬没有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训练,您将需要事先通知澳洲航空您的预定飞行计划。我们要求至少:

  • 提前 14 天通知我们所有旅程计划,除了往/返美国的旅程外(除非您的服务犬之前已经获得批准)
  • 如果是计划往/返美国,需提前 7 天通知我们所有旅程计划(除非您的服务犬之前已经获得批准)。

接着,您需要填写申请表 - 客舱携带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 (PDF),而且如果您之前未提供过相关信息,请提供所有必要信息。如果您之前填写过申请表,我们需要将现行有效的 PAT 和身份证明存档,而如果这些文件已过期或者需要提供详细信息时,您需要提供新的证明文件。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来提交申请表。受助者一般只需完整地填写一次申请表。在需要更新详细信息(例如,身份证明或 PAT 过期时)和/或提供部分国际信息时,会需要填写缩减版表格。

如果您需要在 14/7 天的事先通知期内出发,我们将尽快在计划出发日之前完成申请审核(前提是提供了所有必要文件证明)。

澳洲航空必须确信携带导盲犬或助听犬的受助者患有身心残障,以及服务犬经过了专业训练,能够帮助受助者减轻身心残障的不便影响。您必须提供此方面的相关信息。

澳洲航空必须确信导盲犬或助听犬的训练组织或训练师达到了澳洲航空要求的最低标准,以使我们信服服务犬不会影响我们履行职业义务,包括民航安全义务。您必须提供此方面的相关信息。如果澳洲航空认为训练组织或训练师达到或超出了其要求的最低标准,就会将这些训练组织或训练师列入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列表 (PDF)

尚未被列入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列表的训练组织或训练师,可以通过联系澳洲航空特殊处理部门和提供申请审核相关的所有文件证明,来申请列入列表。

如果您的服务犬满足所有服务犬携运标准,而且您同意遵守服务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的携运通用条件,我们将为您的旅程做好必要安排,包括合适的座位和吸湿垫。如果您没有事先通知您将携带服务犬飞行,您将无法按计划开启旅程。

详细了解预订方式以及如何提供特定个人需求的相关信息,请查阅我们的残疾人无障碍计划 (PDF)

对于国际旅程,您有责任了解有关特定机场和检疫要求的信息。

核对信息: 

  • 飞机客舱内服务犬携运标准
  • 服务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的携运通用条件
  • 国际旅程条件(如相关)。

提供: 

  • 关于个人旅程的事先通知
  • 向澳洲航空提供相关信息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如需),以便做出是否可以携带您的导盲犬或助听犬进入飞机客舱的决定。

携带协助犬飞行

如果您打算携带协助犬飞行,您将需要事先通知澳洲航空,并在预订机票时提供以下信息:

  • 受助者的姓名
  • 协助犬的姓名
  • 协助犬类型(例如助行犬)
  • 服务犬体重
  • 服务犬身长(从颈部至尾骨的距离)
  • 训练组织名称或训练师姓名(例如,澳大利亚协助犬中心/Assistance Dogs Australia)
  • 期望舱位

在线预订机票时,请您联系我们在旅程开启之前,提供上述信息。

请在每次预订时提供上述信息,因为此类信息无法保留在我们的预订系统中。

所有协助犬必须经过澳洲航空的批准,才能携带进入飞机客舱。

如果您打算携带协助犬飞行,您将需要事先通知我们您的预定飞行计划。我们要求至少:

  • 提前 14 天通知我们所有旅程计划,除了往/返美国的旅程外(除非您的服务犬之前已经获得批准)
  • 如果是计划往/返美国,需提前 7 天通知我们所有旅程计划(除非您的服务犬之前已经获得批准)。

接着,您需要填写申请表 - 客舱携带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 (PDF),而且如果您之前未提供过相关信息,请提供所有必要信息。如果您之前填写过申请表,我们需要将现行有效的 PAT 和身份证明存档,而如果这些文件已过期或者需要提供详细信息时,您需要提供新的证明文件。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来提交申请表。受助者一般只需完整地填写一次申请表。在需要更新详细信息(例如,身份证明或 PAT 过期时)和/或提供部分国际信息时,会需要填写缩减版表格。

如果您需要在 14/7 天的通知期内出发,我们将尽快在计划出发日之前完成申请审核。在以下前提下,我们将更可能加速处理您的申请:

我们必须确信携带协助犬的受助者患有身心残障,以及服务犬经过了专业训练,能够帮助受助者减轻身心残障的不便影响。您必须提供此方面的相关信息。

我们必须确信协助犬的训练组织或训练师达到了澳洲航空要求的最低标准,以使我们信服服务犬不会影响我们履行职业义务,包括民航安全义务。您必须提供此方面的相关信息。如果我们认为训练组织或训练师达到或超出了其要求的最低标准,就会将这些训练组织或训练师列入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列表。

尚未被列入我们的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列表的训练组织或训练师,可以通过联系澳洲航空特殊处理部门和提供申请审核相关的所有文件证明,来申请列入列表。

如果您的服务犬满足所有服务犬携运标准,而且您同意遵守服务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的携运通用条件,我们将为您的旅程做好必要安排,包括合适的座位和吸湿垫。

对于国际旅程,您有责任了解有关特定机场和检疫要求的信息。

核对信息: 

  • 飞机客舱内服务犬携运标准
  • 服务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的携运通用条件
  • 国际旅程条件(如相关)

提供: 

  • 提前 14 天通知个人旅程计划(往/返美国需提前 7 天通知)
  • 向澳洲航空提供的初步信息
  • 按照规定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证明文件,以便我们做出是否可以携带您的协助犬进入飞机客舱的决定。

携带训练中的服务犬飞行

如果您打算携带训练中的服务犬飞行,您将需要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澳洲航空,并在预订机票时提供以下信息:

  • 陪同训练师的姓名
  • 训练中的服务犬姓名
  • 训练中的服务犬类型(例如,未来的导盲犬/助听犬/协助犬)
  • 服务犬体重
  • 服务犬身长(从颈部至尾骨的距离)
  • 训练组织或训练师(例如,澳大利亚协助犬中心/Assistance Dogs Australia)。

在线预订机票时,请您联系我们在旅程开启之前,提供上述信息。请在每次预订时提供上述信息,因为此类信息无法保留在我们的预订系统中。

所有训练中的服务犬必须经过澳洲航空的批准,才能携带进入飞机客舱。

您需要填写申请表 - 客舱携带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 (PDF),而且如果您之前未提供过相关信息,请提供所有必要信息。如果您之前填写过申请表,我们需要您能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澳洲航空将仅携运经过被列入经批准的训练组织列表 (PDF) 的组织(而非经批准的外国训练组织,或者任何其他组织或训练师)训练或正在接受训练的服务犬进入飞机客舱。

由澳洲航空运营的国际航班,不提供携运训练中的服务犬服务。

训练中的服务犬最多限于:

  • 两趟经济舱国内航班(例如,悉尼-墨尔本-悉尼的往返城市旅程),以便在认证之前在飞行中体验飞机客舱环境,每趟航班不得超过三 (3) 个小时;以及
  • 一趟经济舱国内航班,在帮助受试者之前搭乘。

如果需要继续搭乘航班且获得相关批准,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陪同训练师必须支付自己的座位和第二个座位(即,服务犬前面的座位)的费用。

如果您的服务犬满足所有训练中的服务犬携运标准,而且您同意遵守服务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的携运通用条件,我们将为您的旅程做好必要安排,包括合适的座位和吸湿垫。

如果训练中的服务犬获得飞机客舱携运批准,该批准仅适用于“训练中的服务犬”携运。当训练中的服务犬完成了训练,并获得了认证,将需要“服务犬”的全新申请和批准。

核对信息: 

  • 训练中的服务犬携运标准
  • 服务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的携运通用条件。

提供: 

  • 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个人旅程计划
  • 向澳洲航空提供的初步信息
  • 按照规定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证明文件。

飞机客舱内的体重和身长限制

对于携运服务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规定有体重和身长方面的限制。其中考虑到诸多原因,包括民航安全要求。

受助者或陪同训练师或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有责任,了解其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的体重和身长(从颈部至尾骨的距离),并向我们提供准确的详细信息。

为了能够乘坐飞机客舱飞行,您的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体重不得超过 45 千克。如果您的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体重超过 45 千克,将不得乘坐飞机客舱飞行。

为了能够乘坐飞机客舱飞行,您的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身长不得超过 129 厘米,且不得超出特定飞机客舱的适用身长限制。

在经济舱中,如果您的服务犬身长超过 86 厘米,可能需要满足其他飞行条件。另外,根据飞机类型和配置情况,部分限制条件可能适用于尊尚客舱。请联系澳洲航空特殊处理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导盲犬测量图示

测量犬身长

如图所示,从颈部至尾骨的距离。

我们保留在值机时、在机场或登机的必要情况下测量服务犬体重和/或身长的权利。如果您的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的身长或体重超过澳航飞机的最大允许限值,您的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将不得进入飞机客舱。

国际旅行携带服务犬

关于在澳洲航空运营的国际航班中携运服务犬,另有其他要求。如果您选择其他航空公司,您必须要了解其关于服务犬携运的安排。

受助者有责任确保达到国际旅行中规定的所有检疫要求

根据服务犬携运国际旅行的相关条件和检疫要求,仅允许服务犬搭乘由澳洲航空运营、前往以下国家/地区的国际航班:

  • 澳大利亚
  • 智利
  • 中国
  • 香港
  • 约翰内斯堡
  • 新西兰
  • 新加坡
  • 东京(成田/羽田)
  • 美国
  • 英国

其他要求适用于往/返澳大利亚、迪拜、约翰内斯堡、新西兰和英国的国际旅程。

训练中的服务犬不得搭乘由澳洲航空运营的国际航班。

您应尝试至少提前 14 天(或者往/返美国需提前 7 天)预订澳洲航空运营的所有国际航班,除非服务犬之前已经获得澳洲航空的批准。您可以根据需要与检疫机构和机场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如果您在 14 天(或者往/返美国需提前的 7 天)内预订机票,我们将尽力在其首选航班上安排受助者的座位,但这需要获得所有相关方的批准。

选定国家/地区的国际旅行要求

请查看下表,了解往/返澳大利亚、约翰内斯堡、新西兰和英国时的其他要求。您可能需要满足以下多项要求,具体取决于您的航班行程。

选定国家/地区的旅行要求表格
航班 要求
从澳大利亚出发的所有国际航班

您必须依据农业和水资源部Opens external site in a new window要求,确保符合从澳大利亚出发的所有检疫要求。

无需向澳洲航空提供关于澳大利亚单程离港航班的澳大利亚检疫文件。

前往澳大利亚(除从新西兰出发外)的所有国际航班

依据农业和水资源部Opens external site in a new window的规定,您必须:

  • 提供由该部门签发的有效的服务犬进口许可证。
  • 提供该部门出具的关于确认收到进口许可证、官方健康证明和任何要求的实验室结果的书面建议。
  • 向澳洲航空证明,在向澳洲航空提交检疫文件时,您同意澳洲航空向该部门核实您的澳大利亚检疫批准状态。该核实流程具体涉及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包括您的姓名、您的服务犬的姓名、航班号和航班日期,以及核实您向澳洲航空提供的信息是否与该部门持有的信息相一致。
  • 确保符合关于从国际机场出发、前往澳大利亚的所有检疫要求。
从澳大利亚到约翰内斯堡

除了符合“从澳大利亚出发的所有国际航班”要求外,您还必须:

  • 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或星期五抵达约翰内斯堡(考虑到该国家兽医的工作时间)。
  • 确保符合从澳大利亚出发、前往约翰内斯堡的所有检疫要求。
从澳大利亚到新西兰

您必须依据农业和水资源部Opens external site in a new window要求,遵守相关进口条件,包括从新西兰出发前至少 72 小时通知州或领地所属的部门区域办事处已抵达。

从澳大利亚到英国(经由珀斯或新加坡

根据英国宠物旅行计划 (PETS) 规定,只能携带经批准的服务犬进入飞机客舱,飞往英国。根据 PETS 或狂犬病进口管制的规定,所有其他犬类和猫类都必须通过托运方式进行携运。

除了符合"从澳大利亚出发的所有国际航班"的其他要求外,您还必须:

  • 提供适当尺寸的可折叠板条箱,以便在转运(发生几率低)时使用。板条箱可自行购买或租用,请您妥善使用。这是为了遵守 DEFRAOpens external site in a new window(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要求。澳洲航空将提供免费往返英国的飞机客舱携运板条箱服务。
  • 签署申报单,即确认您有责任依据 PETS 旅行计划确保您的服务犬符合 DEFRAOpens external site in a new window 入境要求。
  • 确保符合从澳大利亚出发、前往英国的所有检疫要求。

检疫要求

跨国旅行时,您必须了解关于动物装载、过境、下机、疫苗接种和检疫的限制和规定。

您必须确保携带了服务犬的相应文件证明(例如疫苗接种证明和入境许可),以便顺利离开始发国家/地区和抵达目的地国家/地区,以及返回始发国家/地区(如需要)。

所有文件都应始终放在手提行李中,并应要求出示。您还应在托运行李中存放相关文件的副本。

如果您的服务犬在目的地或进入澳大利亚时未获得检疫许可,澳洲航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此承担责任。

如果飞机转航道至农业和水资源部或类似机构认定的“未经批准”国家/地区,我们将尽可能提供为您帮助,但如果服务犬在目的地清关时或进入澳大利亚时不再获得检疫许可,澳洲航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此承担责任。

如果我的宠物狗未获得飞机客舱携运批准,怎么办?

依据澳洲航空宠物政策,未获得飞机客舱携运批准的宠物狗,可以通过托运方式搭乘部分澳航航班。

飞机客舱内服务犬携运标准

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标准,澳洲航空将在飞机客舱中携运服务犬(导盲犬、助听犬或协助犬)(即,指经过专业训练,能够帮助患有身心障碍的人减轻不便或不适影响的犬只):

1. 经过满足以下条件的机构或训练师训练的服务犬:

(a) 国际辅助犬组织 (ADI) 的正式成员或者依据昆士兰指南、助听犬和协助犬 2009 年法案 (Qld)(昆士兰法案)予以正式认可;或者

(b) 因符合或超过以下组织或法案规定的最低标准而被澳洲航空接受认可:

(i) 判定哪些机构有资格成为 ADI 正式成员的 ADI;或者

(ii) 昆士兰法案;以及

2. 服务犬已经通过公众通行测试 (PAT) 或者经证明服务犬已经通过得以证明服务犬达到以下水平且澳洲航空认可的训练:

(a) 适合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客舱);以及

(b) 经训练,达到公共场合(包括飞机客舱)中的动物相关卫生和行为标准;以及 

(c) 在最近 12 个月内通过了 PAT 或其他训练测试;以及

3. 服务犬不属于危险犬类或限养品种;以及

4. 服务犬体重未超过 45 千克;以及

5. 服务犬身长未超过 129 厘米,且未超出特定飞机客舱的适用身长限制;以及

6. 服务犬不太可能影响机上人员,进而对飞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这些是澳洲航空所认定能够确保履行民航安全义务的最低标准。

查看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列表 (PDF)

携运服务犬,应遵守服务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的携运通用条件

飞机客舱内训练中的服务犬携运标准

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标准,澳洲航空将在飞机客舱中携运训练中的服务犬(即正在接受训练的导盲犬、助听犬或协助犬):

1. 训练中的服务犬在经批准的训练组织(而非经批准的外国训练组织,或者任何其他组织或训练师)的专业训练后或正在接受训练,能够履行服务犬的职责;以及

2. 训练中的服务犬在认证或帮助受试者之前在飞行中体验飞机客舱环境;以及

3. 经批准的训练组织向澳洲航空提供了充分的证明,以证明训练中的服务犬已经通过 PAT 或者证明训练中的服务犬通过了足以达到以下水平且澳洲航空接受认可的训练:

a) 适合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客舱);以及 

b) 经训练,达到公共场合(包括飞机客舱)中的动物相关卫生和行为标准;以及

c) 在最近 12 个月内通过了 PAT 或其他训练测试;以及 

d) 能够接受陪同训练师的管控;

4. 训练中的服务犬不属于危险犬类或限养品种;

5. 训练中的服务犬和陪同训练师仅能搭乘经济舱飞行;

6. 训练中的服务犬体重未超过 45 千克;以及

7. 训练中的服务犬身长未超过 129 厘米,且未超出特定飞机客舱的适用身长限制;以及

8. 训练中的服务犬不太可能影响机上人员,进而对飞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这些是澳洲航空所认定能够确保履行民航安全义务的最低标准。

澳洲航空仅在国内航班(而非国际航班)中携运训练中的服务犬。训练中的服务犬携运服务不适用于澳洲航空的尊尚客舱(即头等舱、商务舱或尊尚经济舱)。

针对训练中的服务犬,澳洲航空规定了航段数量、长度和类型的限制。

查看经批准的训练组织列表 (PDF)

携运训练中的服务犬,应遵守服务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的携运通用条件

服务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的携运通用条件

只有经批准的服务犬(导盲犬、助听犬和协助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能够搭乘澳洲航空航班的飞机客舱。

除了适用于所有乘客的澳洲航空承运条件外,本文件列出了适用于携运服务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的具体条件。

A. 全部航班 - 国内和国际

适用于所有经批准的服务犬和训练中的服务犬的携运条件是:

1. 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在飞行途中必须始终有受助者或陪同训练师陪伴。

2. 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不能是危险犬类或限养品种。

3. 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体重不得超过 45 千克。

4. 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身长不得超过 129 厘米,且不得超出特定飞机客舱的适用身长限制。在经济舱中,如果服务犬身长超过 86 厘米,可能需要满足其他飞行条件。另外,根据飞机类型和配置情况,部分限制条件可能适用于尊尚客舱(即头等舱、商务舱和尊尚经济舱)。请联系澳洲航空特殊处理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5. 受试者或陪同训练师必须确保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现行有效的以下身份证明(并应要求出示):

机上携运服务犬的身份文件
航班 要求
服务犬及其受助者
  • 受助者 - 由澳洲航空认可的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或国家机构/法定组织(例如,昆士兰州儿童安全与残障服务社区部/昆士兰州社区部)签发、现行有效(且注明日期)的受助者身份证明。
  • 服务犬 - 由经澳洲航空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签发的、用以证明服务犬已达到适当培训水平和通过公众通行测试(如适用)、现行有效(且注明日期)的身份证明(例如昆士兰州社区部)。
训练中的服务犬及其陪同训练师
  • 陪同训练师 - 由经澳洲航空批准的训练组织签发、现行有效(且注明日期)的训练师身份证明。
  • 训练中的服务犬 - 由经批准的训练组织签发的、用以证明训练中的服务犬已达到适当培训水平和通过公众通行测试(如适用)、现行有效(且注明日期)的身份证明。

6. 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必须穿戴其背带/背心/外套/徽章,以表明其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的身份。

7. 受助者或陪同训练师必须坐在座椅上,而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必须待在澳洲航空安排的地面空间(而非邻座座椅或受助者/陪同训练师的大腿上)。

8. 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必须待在吸湿垫上,且在飞行过程中必须始终将其固定/限制在吸湿垫上,防止其离开吸湿垫。束带必须是能够固定在机舱座位或座位固定环上,且能够根据需要缩短长度的皮带。最好是使用能够连接在狗背带(而非项圈)上的皮质束带,因为在混乱情况下项圈会“滑动”,会增加对狗带来的伤害风险。出于安全考虑,不得将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系在座椅的安全带上(皮带不得系在安全带上)。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必须栓绳,避免其阻挡过道或任何紧急出口。

9. 受助者或陪同训练师/经批准的训练组织必须承担关于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的全部责任,包括照顾其在飞行期间内的各种需求,以及对他人、场所或设施造成的损坏。

10. 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不得患有传染病或者对公众健康或其他动物的健康构成威胁。

11. 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没有单独的行李限额。

12. 受助者和陪同训练师(以及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通常必须优先登机(即,在其他乘客登机前登机)。这是为了确保乘客和狗的安全和舒适,让机组人员有时间向乘客进行飞行安全讲解(如需),以及确保顺利拴好狗。

13. 确保飞机、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是澳洲航空的首要任务。如果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影响到机上人员,进而对飞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澳洲航空将不予携运。

14. 机长将对是否携运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作出最终决定,以及出于安全考虑,进一步提出任何安排调整条件。

15. 如果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获得了在飞机客舱飞行的批准,不论什么原因而在机场或飞行过程中引发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危及或威胁机舱安全、机组人员安全、公共安全或乘客安全的问题),澳洲航空保留日后拒绝受助者/陪同培训师/经批准的训练组织要求客舱内携带同一只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搭乘未来航班或航段的权利。澳洲航空同时保留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以确保飞机安全(包括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表现出不受控制、攻击性和/或危险性的情况)的权利。

16. 如果提供给澳洲航空的任何信息具有欺诈性、误导性或虚假性,澳洲航空保留日后拒绝受助者/陪同训练师/经批准的训练组织要求携带服务犬或训练中的服务犬飞行的权利。

17. 如果出现自身情况或所携带犬的情况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受助者或陪同训练师/经批准的训练组织必须通知澳洲航空 - 例如,如果受助者不再依赖服务犬;如果服务犬因年龄、疾病或其他无法继续担任服务犬的因素而应该退休或已退休;或者训练中的服务犬已被移出训练计划。

B. 仅限国际航班

除了上述条件外,在澳洲航空的国际航班中携运服务犬,还规定有其他携运条件:

1. (根据运营要求、地方机场管理机构要求与民航安全和/或检疫规定)服务犬可以进入国际航班的飞机客舱飞行。

2. 服务犬可以在飞机客舱内搭乘往返澳大利亚、智利、中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约翰内斯堡、新西兰、美国、英国、新加坡和东京(成田/羽田)的国际航班。服务犬不得搭乘往/返泰国的航班。飞往约翰内斯堡、新西兰和英国的旅程规定有一些具体要求,包括在出发之前获得批准,以及抵达日期/时间的限制规定。此处了解详细信息。您也可以联系澳洲航空特殊处理部门,了解更多信息。

3. 受助者有责任确保达到所有国际旅行中规定的所有检疫要求。通常情况下,受助者有责任与各检疫机构进行交涉。澳洲航空介入的权限有限,但我们会通过要求受助者提供相关信息进行协助处理。对于飞往澳大利亚的国际航班,在收到有效的服务犬进口许可证与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出具的书面建议(以证实收到进口许可证、官方健康证明和任何要求的实验室测试结果),且澳洲航空在核实这些信息后,才会批准服务犬搭乘飞往澳大利亚的航班。

4. 跨国旅行时,受助者必须了解关于动物装载、过境、下机、疫苗接种和检疫的限制和规定。大多数国家/地区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定,服务犬可能会与受助者分开数月,或者最差的情况是,服务犬接受安乐死。受助者应查阅并详细了解相关检疫机构的官方信息。

5. 受助者必须确保始终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相应的文件证明(包括疫苗接种证明和入境许可),以确保服务犬可以合法从始发国家/地区出发,并顺利清关、合法进入目的地国家/地区。在任何情况下,由于未携带或漏带相应文件证明,而导致服务犬在目的地或任何其他抵达机场无法顺利入关,澳洲航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在国际旅行中,受助者应考虑到当地关于狗在公共场所(例如餐馆和酒店)中的相关习俗或规定。如果狗被拒绝进入此类公共场所,澳洲航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 如果飞机改变航道,澳洲航空将尽可能提供帮助,但如果服务犬在目的地、任何其他抵达机场或者在进入或返回澳大利亚时未获得检疫许可,澳洲航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此承担责任。

8. 如果您搭乘除澳洲航空外的承运人运营的任何国际航班,您必须与该承运人讨论服务犬的携运事宜。

9. 由澳洲航空运营的国际航班,不提供携运训练中的服务犬服务。

C. 训练中的服务犬

除了上述条件外,以下条件也适用于训练中的服务犬:

1. 所有训练中的服务犬必须在经过澳洲航空的批准后,才能进入飞机客舱。

2. 训练中的服务犬必须经过经批准的训练组织的训练,才能携带进入飞机客舱。

3. 训练中的服务犬最多限于:

- 两趟经济舱国内航班(例如,悉尼-墨尔本-悉尼的往返城市旅程),以便在认证之前在飞行中体验飞机客舱环境,每趟航班不得超过三个小时;以及

- 一趟经济舱国内航班,在帮助受试者之前搭乘。训练中的服务犬如果完成了其训练计划,并将同受助者飞行,则可以搭乘任何时长的国内航班。

如果需要继续搭乘航班且获得澳洲航空的批准,经批准的训练组织/陪同训练师必须支付自己的座位和第二个座位(即,训练中的服务犬前面的座位)的费用。

4. 训练中的服务犬不得搭乘由澳洲航空运营的国际航班。

5. 训练中的服务犬不得乘坐澳洲航空的尊尚客舱(即头等舱、商务舱或尊尚经济舱)。

6. 训练中的服务犬如果获得飞机客舱携运批准,该批准仅适用于“训练中的服务犬”携运。当训练中的服务犬完成了训练,并获得了认证,将需要重新获得“服务犬”携运批准。

服务犬或训练中服务犬的携运申请表

澳洲航空经经批准的训练组织或外国批准训练组织

其他规定

访问民航安全局Opens external site in a new window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重要信息

Disclaimer: *如果您在 2017 年 3 月 1 日之前填写了表格,澳洲航空将需要您填写一份新的申请表,以确保获取所有必要信息。自 2017 年 3 月 1 日,将不再接受旧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