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药(武器弹药筒)和枪械
在飞行前,旅客必须知道如何按照危险品相关规定正确打包弹药和枪械。
本页内容
携运弹药时必须遵守旅行出发国/地区、目的国/地区或过境国/地区的规定要求。旅客有责任确保在出行之前获得所有相关的进口和出口许可证、执照和文件(包括澳大利亚的要求)。
您可以携带的弹药种类以及打包要求:
须经航空公司批准 | 是 |
---|---|
手提行李 | No |
托运行李 | Yes |
要求
- 仅允许携带第 1.4S 类武器或小型武器、UN0012 或 UN0014 的弹药筒。这不包括使用易燃或易燃弹丸的弹药。禁止携带引信。
- 您必须持有有效的枪械执照、许可证或执法机构身份证明,并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出示。
- 每位乘客可携带总重量不超过 5 公斤的弹药(包括包装)。一人以上的行李限额不得合并到同一个袋子或容器中。
- 弹药应安全包装并单独放在容器中。有关运输要求,请参阅枪械。
更多详情请参见澳洲航空集团网络枪械弹药携运规定 (PDF)(仅有英文版)。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 危险品条例详细规定了允许空运的危险品种类、数量以及包装要求。如需了解有关如何安全运输危险品的详细信息,请联系您当地的澳航货运Opens external site办事处。
建议澳洲航空集团的客户访问产品安全Opens external site in a new window网站,获取包含因故障被召回的危险品的产品列表。
如果您计划携带这些产品出行,请咨询原始制造商,了解更多信息和召回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