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ntas Channel 条款与条件 (“条款”)
1.1 通过同意并接受本条款,代理商向澳洲航空申请允许代理商及各代理商集团成员(视具体情况)参加 Qantas Channel,这将在符合本条款规定的前提下,赋予各代理商集团成员下列权利:
(a) 访问 Qantas Channel 内容;以及
(b) 免交澳洲航空收取的任何渠道费。
1.2 代理商以及(如适用)各代理商集团成员参与 Qantas Channel,自澳洲航空书面确认 Qantas Channel 的访问权限并向代理商告知生效日期之时起生效。上述确认以满足下列条件为前提:
(a) 澳洲航空通知代理商其以及各代理商集团成员有资格参与 Qantas Channel;并且
(b) 如果代理商或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通过 GDS 或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取得 Qantas Channel 的访问权限,则代理商或代理商集团成员(视具体情况)已经与该参与的 GDS 或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签订了访问 Qantas Channel 内容的协议。
1.3 代理商确认生效日期将不早于 2019 年 8 月 1 日。由于需要满足第 1.2 条第 (a) 款和第 1.2 条第 (b) 款的要求,各代理商集团成员的生效日期可能不同。
1.4 为保持参与 Qantas Channel 的资格,代理商以及各代理商集团成员必须在每个可使用 Qantas Channel 的市场,通过 Qantas Channel 处理所有澳洲航空预订。
1.5 各方承认,其在本条款项下承担的义务和获得的权利是充分对等的。
1.6 澳洲航空可以在 Qantas Agency Connect 网站发布更新后修订本条款。前述修订在提前 30 日通知后生效,法律要求或者由于运营方面的原因需要更短通知期的,在该更短通知期届满后生效。代理商可以在对本条款的前述修订后 30 日内,向澳洲航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参与 Qantas Channel。
1.7 代理商承认,“代理条款”对澳航产品的营销、销售和出票具有约束力,并且将适用于代理商以及各代理商集团成员。其他条款和条件也可能适用于澳洲航空与代理商之间的关系。本条款与相关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有任何不一致的,应以如下顺序作准:
(a) 本条款;然后为
(b) 任何“代理协议”;然后为
(c) “代理条款”。
2.1 在符合第 2.2 条规定的前提下,澳洲航空同意向代理商以及各代理商集团成员开放下列 Qantas Channel 内容:
(a)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内容:即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生成的由澳洲航空授权代理商或者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视具体情况)享受的优惠和订单,包括下列 ATPCO 舱位的挂牌机票价格:
舱位 | 澳航挂牌机票等级 |
---|---|
头等舱 | F、A |
商务舱 | J、 C、D、 I |
尊尚经济舱 | W、 R、 T |
经济舱 | Y、B、H、K、M、L、V、S、N、Q、O |
(b) 旧版 GDS 内容:可通过代理商指定参与 Qantas Channel 的 PCC(为了代理商或代表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享受的下列 ATPCO 舱位的挂牌机票价格:
舱位 | 澳航挂牌机票等级 |
---|---|
头等舱 | F、A |
商务舱 | J、C、D、I |
尊尚经济舱 | W、R、T |
经济舱 | Y、B、H、K、M、L、V、S、N、Q、O |
(c)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向代理商开放所有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内容,不论代理商是使用 GDS 还是经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2.2 澳洲航空不对任何代理或代理商集团成员通过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使用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内容的能力作任何陈述或保证,并且通过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无法使用部分或全部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内容的,澳洲航空不对该代理商或代理商集团成员承担任何责任。
(a) 代理商陈述并保证如下:
(i) 代表代理商接受本条款的人已经获得约束代理商及各代理商集团成员的正式授权;
(ii) 在本条款期限内,代理商及各代理商集团成员将持有:
(A) 法律要求的任何相关许可证或会籍;以及
(B) IATA 号码、TIDS 号码或 ARC 号码(视具体情况),以证明其持有现行有效的 IATA、TIDS 或 ARC 认证。
(b) 代理商必须:
(i) 使用澳洲航空客户经理提供的规定格式或在 Qantas Agency Connect 上登记代理商以及各代理商集团成员的详细信息。前述详细信息包括代理商以及各代理商集团成员的 IATA 号码、TIDS 号码或 ARC 号码(视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 PCC;以及
(ii) 确保第 4 条第 (b) 款第 (i) 项中提及的详细信息在本条款期限内保持更新和有效。
(c) 代理商必须遵守“代理条款”中规定的所有义务,包括与将“澳洲航空数据”(如“代理条款”中所定义)用于第三方或通过第三方使用澳洲航空数据相关的条款,第三方包括元数据搜索引擎或聚合工具(即使其目的是为了客户使用)。
(d) 代理商承认并同意,因代理商或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通过 GDS 提供商使用“被动”、“辅助”或“信息”航段(或其他类似的航段)来陈述使用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完成的预订,直接或间接引发的任何分销成本,由代理商承担全部责任。
代理商或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拥有 TIDS 认证但没有 IATA 或 ARC 认证的,则对于第 4 条规定的义务,代理商:
(a) 必须在 Qantas Agency Connect 上登记将为代理商或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完成的预订出票的任何授权出票代理商的详细信息(包括该授权出票代理商的 IATA 号码);并且
(b) 承认在满足下列要求前,将不会接受其以及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参与 Qantas Channel:
(i) 授权出票代理商通过 GDS 或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访问 Qantas Channel 的,该授权代理商已经与该参与的 GDS 或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签署了访问 Qantas Channel 的
(ii) 该授权出票代理商已经获得澳洲航空授权参与 Qantas Channel。
代理商或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代表非代理商集团成员的订票代理商出票或合并订票的,除第 4 条规定的义务外,代理商还:
(a) 必须取得澳洲航空的书面批准以在代理商集团之外出票或合并澳洲航空预订;
(b) 承认在相关订票代理商已经获准参与 Qantas Channel 前,其以及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将无法为该订票代理商出票或合并澳洲航空订票;并且
(c) 必须识别其将为之出票(通过 PCC、IATA 或 TIDS)的任何订票代理商的详细信息。
7.1 代理商:
(a) 必须促使其所有代理商集团成员以及他们的相关人员遵守本条款;并且
(b) 承认对于本条款,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或其人员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如构成违反本条款的,都将视为该代理商违反本条款。
7.2 代理商承认并同意,代理商收购的任何新代理商或关联机构,未经澳洲航空事先书面同意将不视为代理商集团成员,并且将在该代理商集团成员与参与的 GDS 或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签订访问 Qantas Channel 内容的协议后方可被视为代理商集团成员。
8.1 本条款将在生效日期生效,并在任何一方当事人依据本第 8 条之规定终止本条款前持续有效。
8.2 代理商或代理商集团成员违反本条款或“代理条款”的,则在不限制任何其他权利的前提下,澳洲航空可以向代理商发出书面通知后采取下列任何或所有行动:
(a) 追偿澳洲航空因该违约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
(b) 限制或取消违反本协议或“代理条款”的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参与 Qantas Channel 的权限,包括将该代理商集团成员的 PCC 从 Qantas Channel 中移除;
(c) 取消代理商或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的澳洲航空电子机票出票授权;以及
(d) 取消代理商或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访问 Qantas Channel 的权限。
8.3 本条款的终止方式如下:
(a) 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方式终止本条款:
(i) 至少提前 30 天向对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
(ii) 对方违反本条款,且违约可以补救,但对方在收到要求纠正违约的通知后 14 天内未予以补救的;
(iii) 对方违反本条款且违约无法补救的,可立即终止;或者
(iv) 依据本条款允许的其他方式终止;或者
(b) 澳洲航空可以按下列方式终止本条款:
(i) 代理商的直接或间接受益所有权或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向代理商发出通知后立即终止;
(ii) 代理商的 GDS 提供商或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与代理商之间的协议终止,并且代理商有下列情况的,立即终止:
(A) 未向澳洲航空通知其与替代 GDS 提供商或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订立的协议;或者
(B) 未与澳洲航空订立通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直接访问 Qantas Channel 的协议;
(iii) 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的 GDS 提供商或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与该代理商集团成员之间的协议终止,且有下列情况的,立即终止:
(A) 代理商未向澳洲航空通知该代理商集团成员与替代 GDS 提供商或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订立的协议;或者
(B) 该代理商集团成员未与澳洲航空订立通过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直接访问 Qantas Channel 的协议;或者
(iv) 澳洲航空认定任何预订的航段属于欺诈舞弊、虚构,或者为了绕过本条款的既定运行机制而预订的,可立即终止。
8.4 本条款终止后,代理商和各代理商集团成员:
(a) 将不再拥有访问 Qantas Channel 的权限;并且
(b) 将不再就该代理商以及各代理商集团成员进行的任何预订享受免交渠道费的资格。
10.1 本条款中定义:
关联方是指在生效日期,代理商持有其股本的 50% 以上并且代理商拥有完全的经营管理控制权的任何公司,以及澳洲航空书面批准的任何新关联人。
“代理协议”是指澳洲航空与代理商或代理商的总部(代理商属于某连锁或销售集团的一部分时)之间订立的任何代理销售协议。
代理商集团是指代理商以及拥有代理商依据第 4 条第 (b) 款规定注册的 IATA 号码或 TIDS 号码或 ARC 号码,并且澳洲航空已经通知构成本协议项下的代理商集团成员的其成员代理商(经澳洲航空批准)。
代理商集团成员是指代理商集团的成员。
代理条款是指通过以下 URL 列明和更新的条款和条件:https://www.qantas.com/agencyconnect/au/en/qantas-standard-agency-terms-and-conditions.html
代理商是指经澳洲航空通知已获准在 Qantas Channel 中完成预订的任何人。
API 服务是指澳洲航空向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开放的特定 XML 数据接口服务。
批准的 QDP Partner Connection 是指 QDP 网站上所列经批准的合作伙伴,将会不时更新,可在 http://qantas.com/ndc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 查阅。
ARC 号码是指由 ARC 颁发的唯一号码,证明通过了 ARC 认证。
授权出票代理商是指经代理商正式授权,代表代理商和代理商集团成员预订出票,并且由代理商根据第 4 条之规定在 Qantas Agency Connect 上注册的整合商或出票代理商。
预订是指代理商或任何代理商集团成员预订的由澳洲航空销售的航段。
渠道费是指对未参与 Qantas Channel 的旅行社,其出售的任何由澳洲航空销售的航段的机票,澳洲航空可能收取的手续费。
生效日期是指经澳洲航空通知代理商,该代理商以及各代理商集团成员(如适用)有权参与 Qantas Channel 并且本协议的条款在双方之间生效的日期。
GDS 是指旅游行业使用的一种全球分销系统,特别是指 Amadeus、Travelport、Sabre、Travelsky、Axess、Infini 或 Abacus 提供的系统或者澳洲航空书面通知代理商的任何其他系统。
IATA 号码是指代理商根据第 4 条第 (b) 款之规定注册或更新的适用于代理商集团的 IATA 号码,它证明各代理商集团成员均取得了 IATA 认证。
旧版 GDS 内容是指 GDS 生成的优惠和订单,不含通过 GDS 分销的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内容。
人员是指:
(a) 对于澳洲航空,是指澳洲航空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和承包商(不含代理商及其人员);以及
(b) 对于代理商,包括代理商、其代理商集团成员、其关联方以及他们各自的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和承包商。
PCC 即伪码,是指 GDS 分配给代理商的一个唯一识别码,以方便在预订时使用,也可能被称为 OID 或 Office ID。
Qantas Agency Connect 是指澳洲航空的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qantasagencyconnect.com/Opens in a new tab or window,或者您所在地区的相关网站地址。
Qantas Channel 是澳洲航空向代理商提供的一个全球间接渠道,代理商可依据本条款访问 Qantas Channel 内容并免交渠道费。
Qantas Channel 内容是指向已经注册并获批准参与 Qantas Channel 的代理商开放的澳洲航空内容,详细信息请参见第 2 条,包含旧版 GDS 内容以及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内容。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是一个 B2B 整合平台,其中包含了可让外部连接访问澳洲航空的预订系统的多种 API 服务。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内容是指 Qantas Distribution Platform 生成的,由澳洲航空授权代理商使用 API 服务接收的优惠和订单。
Qantas 电子机票出票授权是指澳洲航空授予代理商使用代理商的唯一 IATA 标牌在澳洲航空的出票端口 (081) 签发机票的授权。
航段是指旅客在两个地点之间乘坐的由澳洲航空销售的航班,其中飞机将从一个地点起飞,然后在另一个地点降落。
TIDS 号码是指 IATA 颁发的一个唯一旅游业标识服务号码,它证明通过了 TIDS 认证。
10.2 释义
在本条款中,除非显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
(a) 标题仅供参考之用,不影响本条款
(b) 未在第 10.1 条中定义的表述应按澳大利亚旅游业通常用法或行业惯例(如有)规定的含义解释;
(c) 单数形式亦包括指复数形式,反之亦然;
(d) 所称条款是指本条款的条款;
(e) 所称法律、条例或细则,包括据以颁布的规定和其他说明,以及对其中任何项目的合并、修订、重新颁布或替代;(f) 所称一方包括该方的遗嘱执行人、破产管理人、允许的受让人和继任人;以及
(g) “包括”是指“包括但不限于”。